国家发改委等联合部署
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加强农资价格
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农资生产和供
应,加强农资市场的价格监管,努力保持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
1.扶持化肥生产 要把对化肥生产用电、天然气实行优惠价格,
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50%,国产磷酸二铵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等
优惠政策落到位;严格执行对化肥生产用无烟块煤最高限价的措施,
从化肥生产的源头上抑制价格上涨;要加大对化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的投入,缓解因无烟块煤紧缺对化肥生产的影响,提高化肥生产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煤电油运的调度,加大支持化肥生产的倾斜力度。
2.促进化肥流通 要继续落实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免
征铁路建设基金、进口磷酸二铵给予100元补贴的政策;要做好化肥
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对承储企业淡季商业储备化肥给予贷款和贴息支
持,督促各承储企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收储化肥净增615万t的任务,
以使其在春耕期间发挥稳定市场、保障供应的重要作用。
3.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平抑农资价格 要求各地组织对本地区
制定的化肥出厂价格以及流通环节的价格管理措施进行一次检查清
理。化肥出厂指导价格水平过高以及流通环节经营差率过大的要降下
来,国产和进口磷酸二铵出厂价格和港口交货价格,要扣除财政补贴,
每吨降低100元;要落实将春耕期间进口化肥综合经营差率由1.7%降
为1.2%,暂停执行磷酸二铵、复合肥等品种港口交货价格上浮3%的规
定,努力降低进口化肥销售价格。(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