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本刊讯 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
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决定在2005~
2007年期间,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专项重点领域包括:(一)风力发电,开展1.5兆瓦变速恒频风力
发电机组和1.2兆瓦直接驱动永磁式风电机组的产业化;(二)太阳能
光伏发电,开展太阳能电池用硅锭/硅片以及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
组件及系统控制部件的产业化;(三)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
冷),开展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和地源热泵系统产业化;(四)高温气冷
堆示范电站,开展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的设计研究,对关键设备(氦
风机、压力壳等)和材料(堆芯石墨材料)进行研制产业化;(五)氢
能,开展氢燃料的制取、存储、专用燃料电池的产业化,包括新一代
煤炭制取氢气技术、天然气制取氢气技术、高压氢气储存罐、燃料电
池汽车、燃料电池固定电站。
专项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资金申请报告,每年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
15日。(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