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矿产资源保障制度亟待加强
本刊讯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研究员邵厥年近日指出,我
国必须高效开发利用资源,加强能源矿产资源的保障制度。今后20
年,是我国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只有把稳定和提高国内能源
保障程度放在首位,才能全面提升能源矿产勘查开发产业的竞争能力,
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目前我国能源资源消费迅速增加,
能源矿产剩余可采储量总体减少,矿山产能逐渐衰减,能源对外依存
度不断攀升。以石油为例,目前可采储量增长乏力,保障制度逐年下
降。预计到2020年,石油可采储量为54亿~65亿t,原油生产能力
可保持在1.7亿~1.9亿t/a;石油需求量为4.5亿t,石油可采储量
的保证程度为40%左右,石油缺口约2.8亿t,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0%;
天然气资源潜力较大,可采储量和可供能力增长迅速,基本能保障需
求,但受储运设施建设滞后的制约;煤炭资源虽然储量巨大,但可供储
量相对不足,可供能力增长受多种因素制约,仍需加强产能建设。为
此,我国应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能源矿产勘查,有效推动商
业矿产勘查;开发矿业,扩大国内供应能力;利用贫矿,挖掘资源供
应潜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利用国外资源能力;节约优先,建立新
型消费模式;注重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