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发出紧急通知 迅速排查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
本刊讯 近期,北京、重庆、浙江、江西等地连续发生涉危险化
学品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已导致数10人死亡,上百人受伤,
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和重点污
染源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发生,4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关
于迅速排查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迅速
开展各类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一、加强对位于居民集中区、水源地上游的危险
废物排放企业的监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积极配合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对位于上述地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
业进行排查;对群众反复举报的污染企业,重点进行排查;发现环境
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并及时向当地政府
报告。二、各级环保部门要逐一制定环境预警及应急预案,完善环境
应急指挥系统,落实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明确处置措施。一旦发生
事故,随时出动,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三、各级环
保部门必须增强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严格执行重、特大环境
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少报及不及时报告环境事故,导致人
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四、加强污染事故防
范的宣传工作。对排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加强技术指导,
发放《环境应急手册》。对周围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增强广
大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