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调 中小化肥用电不做调整
本刊讯 随着国内步入年度用电高峰,加上煤炭价格上升,电价
一直承受着上涨压力。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调整了南方、
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
平均提高2.2分。为了抑制高耗能行业的盲目发展,发改委还对电解
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
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
价。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限制类和淘汰
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此次
调价,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做调整;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
合理比价的原则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
做调整。近期发改委还将按照以上原则对东北、西北地区电价进行调
整。(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