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企业呼吁修订免检标准
本刊讯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其中要求尿素生产企
业年产量达到50万t才能申请国家免检,否则企业将被取消免检产品
资格。
据了解,2001年首批尿素生产企业获得免检产品资格,其中尿素
年产量达到50万t的不到10家企业,而当时对生产规模并没有限制。
国家质检总局在今年进行免检3年有效期满重新审查时,提高了免检
产品标准,规定了尿素产品的产量、产值及生产工艺要求,其中年产
量要达到50万t,产品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gb2440-1991中优等品要
求,生产工艺为改良c法、氨气提法、aces法或全循环法方可获得免
检产品资格。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提高尿素等产品免检门
槛的主要理由是:4年前进行首次免检产品评审时,规定的条件不高,
致使国家免检产品过多过滥,含金量较低,仅尿素就有30多家企业获
免检资格,起不到应有的市场导向作用。今年总结了以往的经验,规
定了一些硬指标,坚持扶优扶强、宁缺毋滥、保持权威性和含金量、
简化手续、不向企业收费等5项原则,不搞区域平衡,以真正把行业
龙头骨干企业树立起来。
一些在2001年首批获得尿素免检资格但年产量达不到50万t的
氮肥企业反映,企业在产品质量、工艺控制等方面付出了努力,达到
了一定标准才取得国家免检产品证书,几年来也赢得了市场的检验和
用户的认可。若仅仅因产量达不到50万t规模就被取消免检资格,可
能使用户认为尿素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对本来就十分脆弱的化肥企业
将造成被动局面,呼吁有关部门重新考虑修订免检产品标准。(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