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新指导目录
本刊讯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近日以第24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
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新《目录》将对引导外商在我国的投
资方向,以及搞好宏观调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
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新《目录》对原《目录》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内
容:
(1)适应扩大对外开放和引进先进技术的需要,将国内急需发展的
产业和产品增列为鼓励类条目,或通过对原鼓励类条目进行修改,增
加鼓励内容。
(2)放宽外资准入范围,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
(3)适应国家宏观调控需要,防止部分行业的盲目和低水平投资。
对已经出现盲目投资的热点行业或产品,从鼓励外商投资目录中删除,
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对部分出现投资过热倾向,但仍需鼓励
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的行业或产品,提高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
建设。
新《目录》施行后,外商投资属于鼓励类的项目可享受免征进口
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新《目录》将自2005年1
月1日起施行。
本刊综合版自本期起将摘登新《目录》中与石油和化工行业发展
相关部分内容。(李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