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电石、铁合金、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本刊讯 为遏制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
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国家发改委12月16日发布2004年第76号公告,公布了电石、铁合
金、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公告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对电石、铁合金、焦
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
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以上行业准入条件自2005
年1月1日起实施。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详见本期综合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将
在2005年第1期刊出。 (李丹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