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调整政策 年底前控制成品油出口
本刊讯 为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国家将在年底前控制成品油出口。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
署、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调整成品油出口政策的通知要求,暂停汽油出口退税,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
合同。成品油出口政策的调整自今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执行。
发改委能源所高级经济师姜鑫民指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在未来3个月减少成品油出口,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
一些中小城市成品油供应紧张。但相比我国2004年约3亿t的石油消费量,此政策不会对国内石油供应带来太大
的变化。有专家指出,油荒最主要的根源在于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抑制了炼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限制出口仅是
权宜之计,而非根治之法。
据海关统计,我国今年1~6月共出口成品油759万t,同比大幅增长48.6%;进口同比下降21.1%。(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