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再生能源迎来春天
——2005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落幕
本刊讯(记者 宫艳玲) “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
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06年1月1日中国将正式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这是国家主席胡锦涛向“2005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发来的书面致辞。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宝国在讲话中提出,根据我国初步完成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
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的比重要从目前的7%提高到15%左右,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在总装机容量的比例
达到30%以上,其中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9亿kw,生物质发电、风电、太阳能将分别为2000万、3000万、200
万kw,分别比目前增长近3倍、40倍和30倍;加快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沼气年利用量达
到240亿m3、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t,同时积极发展以能源作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
料,到2020年达到年替代石油1000万t的能力。在未来15年我国需投资1.5万亿元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预计
可再生能源将以年均25%的速度高速发展。
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强调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将增强各国抵御能源价格大幅变动的能
力。《北京宣言》呼吁发达国家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并通过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来实现技术的转让;
要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建设,包括建立可再生能源的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等。
2005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11月7~8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来自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
织的13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