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出台重大举措
本刊讯 1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以下简
称《规定》)及国家发改委配套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说明。
《规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以及《目录》中鼓励、限制和
淘汰三类目录的分类原则和配套政策。《目录》涉及20多个行业,其中鼓励类539条(受到广泛关注的小排量汽车
此次列入鼓励发展项目),限制类190条,淘汰类399条。
发言人说,鼓励类的项目是那些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的产品。对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国家将在审批(审核或备案)、贷款、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限制类主要是指工艺
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产品。对于限制类项目,将禁止投资新建;对于现有
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淘汰类主要是指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淘汰类项目,不仅禁止投资,而且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规定限
期淘汰。其中淘汰类包括100万t/a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4万t/a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
装置;50万条/a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1万t/a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
产装置;1000t/a以下黄磷生产线;单线产能1万t/a以下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线……等等。(本刊a18~a19综
合版详细摘录了化工和相关行业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清单,敬请关注)(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