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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2006年10期 发行日期:2006-03-13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本刊讯  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
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分为4章27条,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时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材料和工艺的选择、技术的采
用,标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和可否回收利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以及电子信息产品生产
者、销售者和进口者应负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
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6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
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牵头。2002年下半年,按照“从源头抓起,立法先行”的思路,遵循
了“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接轨,结合中国国情”的原则,7部门正式开始起草《管理办法》。在此后3年多时间
里,《管理办法》立法工作采取了公开、透明的方式,广泛征求了业内外的意见,企业得到了参与立法的机会。《管
理办法》也受到了国内外业界的广泛关注。 2004年2月,《管理办法》通过了信息产业部第四次部务会的审议;
2005年7月,《管理办法》完成了7部门的修改与会签程序;2005年9月28日,根据wto/tbt的相关规定,《管理
办法》开始进行历时60天的通报;在回答了多方评议意见,进行了适当修改后,这一部门法规终于正式颁布。
    《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管理办法》迈出了把控制电
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为主要内容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第一步。目前,以立法
带动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也在加快进行之中,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目录管理工作也将启动。(刘)
    (就此我们专访了中国阻燃学会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周政懋教授,为您详解《管理办法》出台的影响,详见
本期a4~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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