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本刊讯 国家发改委2004年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
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实行煤电价格联动
时,将要求电力企业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在此基础上,将上网
电价随煤炭价格变化调整。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
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其
中,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将保持相对稳定,一年最多
调整一次。据悉,为保持煤、电价格的基本稳定,国家将鼓励煤炭、
电力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并依法对电煤价格进行适当调控。(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