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
《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意见
本刊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完善宏观调控,
适应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对投资方向的引导,促进技术进步和高
新技术产业化,制止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发改委拟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现行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
和技术目录》、《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淘汰落后生
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等国家有关
鼓励、限制、淘汰目录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
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
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内。
为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了《产业结
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社会各方面
的意见,并对突出问题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意见回收截止日期为
2004年2月10日。
本刊第a20页详细刊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涉及石
油、石化和化工相关行业的有关内容。(李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