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肥企业呼吁保留尿素出口退税
本刊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
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中“为控制出口,暂停尿素出口退税一
年”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商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暂停
尿素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 自2004年3月16日至2005年3月15日,对出口商品代码
为:3102100010、102100090、31028000的尿素产品一律暂停增值税
出口退税;在此期间凡出口上述产品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具体执行
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 对2004年3月16日以前已经签定的出口尿素合同,在2004
年3月16日以后出口的仍按11%的退税率执行。
对此,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小氮肥分会第三届理事会近日向国家发
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明传电报,呼吁国家继续保留尿素
出口退税政策。电报说,与会各省市代表根据各地情况,对国内化肥
市场进行了认真分析,一致表示坚决贯彻中央精神,积极为解决好“三
农”问题作出贡献。针对尿素出口退税问题,会议一致反映如下意见:
一、1998年以来国内新增尿素年产量1000多万t,装置总能力达
4000万t/a,已超过国内农业的需要。只要煤炭、电力、运输能够保
证,国产尿素完全能够保证农业的需要。
二、尽管目前农业对化肥需求开始转旺,但煤炭、天然气、电力
涨价和运输紧张情况没有明显改变。近来各地尿素价格已回落40元/t
以上,说明国家增值税先征后返等调控措施开始发挥作用。只要原料
价格不再继续上涨,铁路运力能够保障,尿素价格不突破1400元/t
±10%是可以做到的。
三、近两年尿素出口基本集中在农业需求淡季,又主要是销售量
大的企业出口。据统计,出口量较多的企业每出口1t尿素要比在国内
销售少获利150元。由于淡季内销困难,企业出口是不得已而为之,
但对国内市场起到了调节作用,可以促使国内尿素生产保持稳定,避
免大起大落。
四、国家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稳定,有利于国内尿素企业参与国际竞
争,提高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中国氮肥
行业在国际市场的形象和信誉。
五、如果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导致尿素难以出口,企业淡季难
于组织生产,会出现尿素市场大起大落局面,不仅给氮肥行业带来严
重困难,也将直接威胁到农业生产和发展。(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