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2005年化肥关税配额
本刊讯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2005年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
配原则及申请程序》公告。根据公告,2005年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
肥品种为尿素(税号31021000)、磷酸二铵(税号31053000)和复合
肥(税号31052000)。关税配额内税率为4%,关税配额外税率为50%。
2005年可分配的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280万t,磷酸二铵
656万t,复合肥329万t。
公告规定,2005年化肥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52万
t、磷酸二铵459万t、复合肥230万t,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数量分
别为尿素28万t、磷酸二铵197万t、复合肥99万t。(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