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
本刊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
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将各生产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的质量
许可证考核材料统一上报总局,由总局审批并统一发放许可证”。通知
指出,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
证的考核和发放工作,加强对出口烟花爆竹等高危险性货物的检验与
管理,对从事出口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具备
生产出口烟花爆竹的企业,取消其生产出口烟花爆竹资格。通知强调,
要加强对《国际危规》中所列易燃液品、易燃固体氧化性物质和有机
过氧化物、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其他杂类危险品的
危险特性的鉴别与分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化学危险品及其包
装容器检验人员及相关实验室的统一协调管理,加快化矿实验室、化
学危险品鉴别与分类实验室及其包装实验室的整合,尽快建立和完善
化学危险品鉴别与分类实验室,在2004年内实现执行联合国《国际危
规》对化学危险品进行分类的规定。加强进口放射性高风险货物的检
验监管工作,对进口重金属精矿等放射性高风险货物实施批批检验。
通知最后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要抓紧进行进出口化学危险品生
产、检验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危险货物事故预防、
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严格执行进出口危险货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度。(李建辉)
